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南京市教学名师申报暨2023年南京市教学名师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夏玲玲发布时间:2024-10-24浏览次数:51

各系: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南京市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教高师函〔2024〕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南京市教学名师申报暨2023年南京市教学名师考核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南京市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在本校和本区域有较高的认同度和美誉度,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积极领衔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主讲课程在全市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学生和家长评教满意度较高。

2.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3.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产教融合、教研结合,近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平均不少于36天/学年。

4.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省特级教师、省“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苏教名家”和“宁教名家”培养对象、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市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二)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各系要认真做好教学名师遴选推荐的具体工作。

(三)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

①申报人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3份,正反打印,见附件1);

②申报人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见附件2)。

2.证明材料(可学校评选后再交)

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②学生评价情况、本校教师测评、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

③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

④申报书中涉及的综合表彰、专业获奖、承担课题、公开课以及教学论文、论著、教材(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按填写顺序和项目提供佐证材料;

⑤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等材料。

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单独装订成一册。另外提供按目录顺序完整材料pdf格式。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24年10月25日(周五)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育德楼312),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核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南京市教学名师支持计划是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促进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提升的重要举措,各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南京市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详见附件4),加强组织领导,共同推进支持计划高质量实施。

(二)强化过程管理。各为市教学名师建立专业成长档案,并负责进行过程组织与动态管理,市、区教育局定期组织抽查。入选2023年南京市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的人员要认真填写《南京市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目标责任书》(见附件4),并于10月29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电子版pdf 格式;纸质版3份,正反打印,见附件3)

联系人:金老师,邮箱:158766048@qq,com。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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