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处长职责
一、全面主持人事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劳资、职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组织建立健全学院人事、劳资、职称等方面的规章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工作岗位和用人计划的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岗位、科学调配和使用各类人员;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三、负责组织各类人员的考核、奖惩和评优工作;
四、负责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加强管理与考核;
五、负责教师和其他人员的招聘、录用、调动的审核、报批;
六、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上报工作;
七、负责高级技术人才和专门人才的推荐、引进工作;
八、负责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人事档案,搞好调查研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九、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并通报人事工作的有关信息,供领导决策;
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调配干事工作职责
人事调配干事在人事处长领导下负责全校人事调配、人事档案、师资管理等工作。其主要如下:
一、协助领导做好教职工(中层干部除外)岗位聘任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制定全校各部门职责范围、各级岗位工作标准并及时组织修订、贯彻执行;
二、负责做好学校年度进人计划的汇总、编制,各类人才引进、人员招聘工作;
三、负责学校各类人员劳动(聘用)合同的签订、进校手续办理、合同续签及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临时工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新进、校内调动、调出、辞职、退休手续办理;
五、负责全院教职工考勤与请销假管理及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六、负责全校院各类教职工档案管理、查阅和利用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基本信息统计与更新维护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出国(境)的审查、报批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工作,做好各类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十、负责全院教师及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证书发放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职称计算机考试、(教育管理、思政教师系列职称)基础理论课考试、新教师岗前培训的报名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教师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报、认定工作;
十三、负责全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的日常管理及其他培训、进修工作;
十四、负责做好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和报批工作;
十五、负责人事处网页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
十六、完成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资管理干事岗位职责
按国家政策及校内人事制度分配方案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教职工考勤、考核、和各种引起工资变动的情况,如晋升职务、转正定级、学历职称变动等情况核算、报批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工资;
二、负责核算、报批教职工的各类福利;
三、负责全院教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的办理工作及每年保险基数调整和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基数调整工作;
四、配合人事调配干事办理教职工新进、辞职、退休手续,主要包括全院教职工工龄、学龄等信息的核对;新进校教职工的起薪工作;办理调进、调出人员的劳动关系转移及投保工作;退休教职工的工资转移手续等;
五、负责做好学院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核算、制表;
六、负责核算、报批全校外聘人员工资;
七、负责全院教职工探亲报销管理工作,异地生育保险报销,生育女职工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额度核算工作;
八、负责完成工资月报、季报、年报工作及其他各种劳资报表的统计填写和上报工作。
九、退休人员管理、老干部管理
十、负责按文件要求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