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夏玲玲发布时间:2024-09-23浏览次数:50

各部门: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我省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2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资〔20244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我2024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我签订全职劳动合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我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6、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

7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时间安排

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此项工作开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1992917点结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人事处备案,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在网站开放时间“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29301012日:申请人参照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要求准备所有附件材料(见附件1),提交书面材料至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31018日前,申请人自行到人事处指定医院完成体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1023日前:人事处统一组织申请人员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1028日前:人事处组织校内评议和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在中国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中给出初审意见。

610月底:人事处将申请材料集中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三、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3、申请人一般选择我校为现场确认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4人事处在现场确认时会加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材料样式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后台比对无误的证明材料,现场确认时不再要求提交纸质件。对不齐全、不规范的材料通知申请人及时补正。

5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加强对申请人师德师风情况的考察。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师德师风不合格的,不得通过审核。通过审核人员的基本申请信息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6省教育厅将对申请人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

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5-86676228


人事处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邮编:211306
电话:025-86676228
电话:025-86676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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