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巩固教职工校外培训成果,搭建教师们学习交流的平台,人事处(教发中心)牵头组织2022年国家级、省级培训参训教师进行学习成果汇报。
一、汇报时间及对象
第一阶段:各系教研活动,参训人面向本系教师汇报和交流,由各系组织,学校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参加(9月5日-9月7日)。
第二阶段: 全校大教研活动,遴选出的参训人员,面向全校教师汇报(9月底前)。
二、汇报要求
1.汇报人员从培训概况、培训内容、培训的体会与收获、培训的反思与建议等几个方面,把自己在培训中所学到的最新职业教育教学理念、专业建设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建设和课程改革等相关方面的收获和心得与全体参会教师进行分享,汇报需采用PPT课件的方式。每人汇报时间30分钟。
2.遇同一项目派出多名人员参训的情形,每位参训人员均需单独汇报。
3.分阶段进行的国、省培项目,就已完成内容先进行阶段性汇报,未开展部分,后期汇报工作另行安排。
三、汇报实施
1.第一阶段汇报由人事处(教发中心)牵头,教务处、质控办配合,各系具体落实。第二阶段汇报由人事处(教发中心)组织。
2.职能部门参训人员因工作原因确实无法汇报的,需向分管教学副院长说明情况,同意后可延期汇报。
3.教务处、质控办、人事处安排专人分别听取汇报,择优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汇报。
4.请各系安排联络员负责此次汇报工作,联络员由各系教学干事承担,主要负责召集、准备会务等工作。职能部门统筹的汇报,由统筹部门指定部门人员承担联络员。
5.汇报具体情况见附件。
四、纪律要求
1.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汇报,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2.请各系、相关部门严格做好考勤工作,确保此次汇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22年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汇报情况一览表.xlsx
人事处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