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0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发布的《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学院将组织相关哀悼活动。具体安排由党委工作部与学工处另行通知。
2.放假期间请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地做好值班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3.请各部门及个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经常消毒,常通风,勤洗手,少外出,不聚集。
4.所有公务车辆按照规定要求入库封存不得外出。如有特殊要求,需要办理公事的,提前申请打报告经领导批准备案方可使用。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
5.全体党员要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弘扬传统文化,树立文明新风,过一个廉洁、绿色、文明、节俭、平安的清明节。
学院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