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继续教育学院: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切实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来宁返宁人员管理的通告》精神和江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督查组的工作要求,经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进一步加强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零申报”工作:
1. 适用对象:全院所有人员(含长期外聘、驻校单位人员和外聘教师)
2. 日报内容:(1)今日体温;(2)现在所在城市;(3)计划返宁时间(非在宁人员申报);(4)1月10日后是否去过疫情严重地区或与重点人员有过接触。
3. 持续时间:所有人员必须自测体温连续正常满14天,如有中断则重头开始计算天数。如满14天后学院还未开学,则继续进行“零申报”,直至学院通知停止申报。
4. 补充说明:
(1)疫情严重地区指湖北全省和浙江省温州市。
(2)重点人员指确诊或疑似患者,以及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
二、外地人员返宁要求:
1. 适用对象:目前非在宁人员
2. 申报要求:
(1)所有人员返宁必须严格登记报备。首先,在抵宁之日要通过“宁归来”平台进行登记报备;第二,向所属社区进行登记报备。
(2)登记报备内容:有无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有无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情况等信息。
3. 隔离要求:
(1)对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和有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人员,自抵宁之日起执行14日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对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日内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
(2)对于来自非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在社区备案后也要实施居家隔离14天。
4.解除隔离要求:所有外地返宁人员实施隔离14天后,身体健康,需办理社区及以上管理部门提供的解除隔离证明。如没有解除隔离证明,不允许进入校园。
5.补充说明:外地人员返宁登记报备与“零申报”工作同时进行。
三、其它工作要求:
1.学院全体人员进入校园前必须参加学院防疫知识测试且取得满分,否则不允许进入校园。
2.学院全体人员在未接到学校正式通知前不允许返校。
3.返宁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报备有关事项,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通告、公告等的,隐瞒病情、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或者逃避集中、居家隔离等行为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上述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彭璐。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4日
附:《“宁归来”平台使用指南》
“宁归来”平台使用指南
1. 安装APP:应用市场搜索“金陵网证”,下载安装;
2. 按图所示进行注册:
3. 信息申报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