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升教师利用数字技术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教师数字素养》标准,为教育行业标准予以发布,自2022年11月30起施行。为进一步学习文件精神,2023年11月3日下午,机械设计与制造教研室全体老师在思学楼110室开展了以《教师数字素养》为主题的研讨会,会议由孙菁老师主持。
什么是教师数字素养?教师数字素养是指教师适当利用数字技术获取、加工、使用、管理和评价数字信息和资源,发现、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而具有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数字技术资源包含教育教学中使用的通用软件、学科软件、数字教育资源、智慧教育平台、智能分析评价工具、智能教室等数字教育产品的统称。
教师数字素养框架包括5个一级维度、13个二级维度和33个三级维度。一级维度包括:数字化意识、数字技术知识与技能、数字化应用、数字社会责任,以及专业发展。每个一级维度由若干二级维度组成,每个二级维度由若干三级维度组成。
通过此次的学习研讨,我们充分认识到教师数字素养是将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结合的关键。通过有效整合,教师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工具,实现个性化教学、互动学习和智能辅助教学,提升教学质量。此外,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跨学科思维能力,激发创新精神,使其在现代社会的知识经济中取得竞争优势。因此,教师数字素养的提升对促进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图:邵加丽
文:邵加丽
审核: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