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生户口办理迁校流程:
凡自愿办理落户的新生须新生入学报到后2周内将相关材料交由各系部学生干事处汇总,由
保卫处统一办理;已在校生办理户口迁校的需填写《学生户籍办理申请审批表》并携带相关材料自
行办理。
办理时间、地点:各系部学生干事每年新生入学后2周内将相关材料收齐汇总交至保卫处。
二、注意事项:
①户口迁入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②户口迁移证中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一定要清晰、准确无误;
③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要写到市、县一级(直辖市写到区一级),备注栏中请注明身高、血型;
④落户手续审批时间较长,因此,需要办理护照、更换身份证等相关事宜的,请在户籍迁出前办理,以免耽误您的使用;
⑤办理落户手续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一寸彩色照片2张。
附件:《学生户籍办理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