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提升资助育人实效,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回馈、为国奉献,助力学生全面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0〕9号)要求,我院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展“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苏乡永助”为主题,以扎实的资助工作为基础,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力培养受助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自立自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让受助学生同样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推动学院进一步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积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资助育人活动,探索构建富有江苏特色的资助育人体系。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各系要牢牢把握政策宣传“三时三面两线”,即把握“招生时、报到时、毕业时”三个关键时点,覆盖“社会、家庭、学校”三个层面,融合“线上、线下”两条主线,选聘优秀的受助学生作为资助政策宣传大使,积极动员校内外各方力量,开展“资助政策我来说”“资助政策乡村行”“资助政策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宣传面和群众知晓度,及时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
(二)征集短视频、短音频活动。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展现当代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激励下成长成才为主题,开展短视频和短音频征集活动。各系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作品。学院将对选送作品进行遴选,并将优秀作品上报省里,用于全省学生资助系列宣传活动。
(三)开展主题书法活动。反映党的十九大以来学生资助取得的成效,以迎接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突出“助学、筑梦、铸人”“资助育人”“苏乡永助”等主题,格调高雅、创意新颖。
(四)征集资助育人好故事。各系要充分挖掘一批热心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好老师,通过事迹再现歌颂师者仁心,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将新时代的温暖带给受助学生。
(五)推荐“江苏励志成才之星”。为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全省组织开展“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活动。以榜样的事迹感染人,榜样的行动引导人,真正让广大受助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榜样。
三、报送要求
(一)主题短视频、短音频
1.参加对象:我院老师、在读学生个人或团队。
2.作品要求:作品应立足学生资助工作,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展现当代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激励下成长成才为主题,以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或学校在资助育人中发掘的典型事迹等为蓝本创作,可以进行适当的艺术性改编。立意新颖,贴近实际,剧情紧凑。作品建议时长30秒至1分钟以内,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工具拍摄均可,以MP4格式存储(短音频以MP3格式存储),分辨率以1920*1080为佳(部分摄像机拍摄分辨率为1440*1080亦可),每秒25帧,声音清晰,建议能上同期声字幕。所有短视频、短音频作品必须为署名人(团队)自主创作的原创作品。
3.报送时间:请各系于10月30日前将相关推荐作品发送给就创(资助)中心钱老师。
(二)主题书法
1.参加对象:我院在读学生。
2.宣传内容:反映党的十九大以来学生资助取得的成效,突出“助学、筑梦、铸人”“资助育人”“苏乡永助”等主题,格调高雅、创意新颖。
3.格式要求:作品可以是形式多样的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作品。表现形式不限,篆、隶、楷、行、草等均可(篆书、草书需附释文)。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纸,硬笔书法作品不超过A4大小。作品无需装裱。
4.报送时间:各系初评后报送1-2幅作品于9月20日前交至勤政楼307办公室。
(三)资助育人好故事
1.征集对象:我院在职教师,包括但不限于资助工作者和资助工作团队。
2.好故事征集主要内容:以“新时代资助育人新成效”为主题,集中展现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过程中,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特色经验和创新举措。
3.材料报送要求:标题醒目。每个好故事的标题要高度凝练、准确、生动、简洁,既起到“抓人眼球”的效果,又反映特色。亮点突出。每个好故事要集中体现资助育人某一个方面的经验或某一个受助学生自立自强、成长成才的事迹,讲深、讲透,有特色、有举措、有实效、可借鉴、可推广。避免面面俱到,不要写成工作总结。内容鲜活。每个好故事的展现形式要生动活泼、图文并茂,能用图表展示的尽量配上图表。字数限制。正文字数以不超过1500字为宜,较大的图表可作为附件,每个好故事可配1至2张照片。照片的分辨率不小于600*800。请于9月30日前将推荐作品发送给就创(资助)中心钱老师。
(四)江苏励志成才之星
1.推荐对象:我院在校就读学生或毕业生。
2.推荐条件:在校生: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和“圆梦助学”等社会各类资助,思想正派,爱国爱党,学习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和“圆梦助学”等社会各类资助,思想正派,爱国爱党,表现突出,走向社会工作岗位后在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3.材料报送要求: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励志成才典型的奋进过程,用励志成才的典型事例,让广大同学产生共鸣,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左右,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的虚构情节。
请于10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和《“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表》、生活照的电子版发送给就创(资助)中心钱老师。
学工处就创(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