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继续教育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市科协所属学会、区科协、企事业(园区)科协创新发展,不断提升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能力,努力整合学术资源,培育科技人才,助力创新创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南京创新名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南京市科协进一步支持学会能力建设的意见》(宁科协〔2013〕143号)精神和有关项目管理办法,市科协2020年继续组织开展“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项目,现将有关重点项目和年会活动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项目分为5个类别,详见下表,其中南京市第十三届青年学术年会活动包括分会场、专题论坛、报告会等形式。
2020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分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定项目数量 | 备注 |
1 | 重点学术交流 (青年科学家论坛) | 20个 | 由市科协审核择优立项 |
2 | 学会品牌建设 | 20个 | |
3 | 青年学术年会 | 20个 | |
4 | 综合能力示范学会创建 | 10个 | |
5 | 新学会和学会(企业)联合体成立及学会换届 | 15个 |
二、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为市科协团体会员的市级学会、区科协、企事业(园区)科协(各类型项目具体申报范围详见附件中相关规定)。
2.申报单位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往年参与市科协立项的项目已按规定完成并验收合格。
3.科技社团应通过前一年度年检。
4.在同等条件下,通过社会组织评估并获得相应等级的科技社团申报的项目将优先获得立项资格。
三、申报项目数量规定
1.“重点学术交流”、“青年科学家论坛”、“学会品牌建设”、青年学术年会活动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单位每一类型申报不超过一项,同一内容不得申报不同类型项目。
“学会秘书长沙龙”采取学会自愿申报方式,列入“重点学术交流”项目管理。
2. 综合示范学会年底由市科协综合评选确定;新学会或学会(企业)联合体以实际成立为准;学会换届应提前上报计划。
四、项目实施期限
所有项目应当年申报、当年完成,完成后提交总结和相关材料。
五、申报材料要求
有申报意向的部门可仔细阅读《南京市科协“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项目和年会活动具体内容、申报范围及要求》(附件一)并填写《南京市科协“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项目和年会活动申报表格》(附件二)。填写项目申报书或申报表时,要求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项目编号”一栏在申报时可不填,由市科协统一编号。
各管理办法电子版本详见南京科协网站(http://kx.nanjing.gov.cn)“学会之窗”—“文件资料”栏。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0日,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8061230277
邮箱:64391862@qq.com
科研及校企合作处
2020年3月3日
附件一:《南京市科协“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项目和年会活动具体内容、申报范围及要求》
附件二:《南京市科协“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项目和年会活动申报表格》